“不信?”林青渭深邃的目光越过少年,转头看向他身后那位义正言辞的小哥,黑黢黢的皮包骨头,棉衣衬裤都不合身,显然是从其他人身上扒下来的。
小哥被他盯得不知所措,气焰萎了大半,为首的少年斟酌后,握着林青渭的手,似艰难地吞咽两下,左右看了两眼,才说:“我们可以带你去,但是你要确保我们的安全。我们手里没有枪,而且那个军官住的地方有很多人在坚守,他们已经翻过很多东西,清出来不少垃圾,之后就一直派人守在房子外面,我们躲不过视线才不进去的,不然早就带着东西回老家了。”
“哇!这么说,你们原来就打算抢了。”林青渭摸摸下巴,看着几人赞不绝口地说出来。
本来是在乱世中生存的办法,经过他的嘴说出来却真的变成犯罪,几人摸摸手垂下头,无助地盯着青砖缝隙中的青苔。
少年撇撇嘴,视线躲闪到一边,“明明是他们把我们绑到这里来的,我都问好价儿了!跑船的白毛大爷说了,一个人五百,只要能攒够钱,他就把我们送到对岸去,我们就回家了。”
林青渭放下他,拍了拍掌心的干泥,嘴里嘲弄地笑了一声,“你还真信啊?那我说,我要是他,为了活命就先要你们的钱,后要你们的命。等钱到手,开船送你们到对岸的破码头,一个个都杀了,内脏器官全部都挖出来卖钱。”
少年眼底的惧色燃起来,中二之魂也很着燃烧,他拍拍胸脯,“谁怕啊!能回家就行。”
林青渭对几人少了几分芥蒂,手重新插回口袋内,迈着步子往巷子外走去,他气态悠闲,身后跟着一群人,脚步碎碎,人声细沉嘈杂,变声后略显粗哑的嗓音和发育来得迟晚、营养跟不上造成的细尖瘦骨,各个都是顶精神的。
被绑来受苦,自然地流露对故乡的思念,顺着黑沉黯淡的巷道走,几缕从骨子里拔不去的痛整日如冰锥精准无误地刺着软肉,从阳光中迈过去,还是一身泥泞,走了不知道多久,直到把鞋底都踩出如故乡大地脸上的皱纹般的纹路,一行人才堪堪找到一丝家的苦涩。
从巷子往蓝塞中心走,并没有几步路。金苦什本身并不大,是几乎称不上小岛,顶多算岛中漂泊的沙地或小虾米,而蓝塞呢就更小,被城墙似的铁臂包裹在其中,走两步便要拐个弯,弯弯绕绕间夹着其他人,寻欢作乐的,烧杀抢掠的,五毒十全。
林青渭一路跟下来,看得黯然神伤,不注意便叹气,少年转头奇怪地盯着他,像是在看一个整体中不和谐的部分,好像林青渭就是瓷器上多滴的彩釉,光滑的也是突兀的。
“你们待惯了,所以不觉得奇怪。”林青渭被小辈这样打量,心里还是有些别扭,他连忙摸着鼻子乱解释,“我以前不在这里生活。”
少年轻轻地“嗯”了声,抓抓耳朵,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是天天都见这些。”
他指了指身后,拐角处叠着的两个人影,男男女女,统共只有两只不一样的脚落地,挨挨挤挤压在一起,叫的不成体统。
队伍末端跑上来一个尖脸白净的少年,开口就是标致的海港话,听的林青渭心软,他带些女相,眼睛乌亮且圆,是队伍中的老幺,不用事事着忙,有哥哥们护着,连指甲都是干净的。
“你来干什么?”为首的少年没有半点责怪,在衣服上蹭干净手,帮他理了理头发,吹了下他额头那道疤,“打架的事你离远点不行吗?回回溅你一身泥汤,干了又不好洗。”
对方唇红齿白,哧哧地笑,“哥,什么时候能回家?”
“想的美呢!赚钱啊,有了钱坐船回老家,就有大房子住了。”少年揉揉他的头发,微微蜷曲的发丝黑亮,凌乱却不脏,“回头让老四给你剪剪头发,别闷出虱子了,对头发不好。”
老幺笑着点头,他看向林青渭,抓起林青渭的放在前额拜了拜,说:“保佑你。”
队伍末端有好哥俩叫他,老幺蹦蹦跳跳窜回去,也不知道大家去做什么,他只管跟着,大哥让他放心,保准有他的饭吃,这句话是他信的最多的。
少年心气很高,做了个自认为帅气的动作,一擤鼻涕,侧头看着林青渭笑道:“你别看我们老幺天天上窜下跳的,他心里装的事多了去了。他阿婆以前信神明的,他也信,每天为我们祈祷,队里就从来没有死过人。”
林青渭说:“你也信?”
“不啊,”少年看了看老幺,对他微笑,手指往后一挑,“我是信他。”
林青渭哼笑了声:“哇哦,兄弟情深,真是感天动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