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得比狗都欢的时候怎么不嫌脏?洁癖又治好了是吧?巴不得多亲一会是吧?”
“跟我说结婚的事干什么?和我有什么关系?难道是余情未了,想趁没结婚再跟前女友打个重逢炮?”
狠狠讽刺着吐出这些话,司临雾一把扯住姜且领口,清冷的眉眼转瞬狰狞,“有病就去治病,别来我这里撒野。”
“别忘了我是你姐姐的人,上.我之前,你得先问问她同不同意。”
姜且眼里的温情也在刹那消失。也许重提过去这种怀旧方式真的不适合她们,太过暧昧也太亲密,毕竟她们早就没有值得回忆的爱。
融入视线的光消失,温度便也消失——
爱和恨,在那条窄到只许一人经过的通道里,消失不见了。
“你猜对了。”抓住司临雾的手,姜且一把扯下来,又将它举过头顶压住,“我想上.你,从见面到现在,连做梦都想上.你。”
“但我没有准备精致的小玩具,只有这个。”
掏了掏自己的口袋,姜且拿出那支银灰色钢笔,甚至微笑起来。
“司小姐,将就一下。”
“你不是被调.教得很好吗?用什么都能让你兴奋吧。”
“试试看,是姜莱的技术好,还是前女友的钢笔更好。”
“……”
“疯子,你是真的疯了。”
坦白来说,司临雾被她吓了一跳,可惊慌之余也没有忘记自己的身份,而是快速思考能让姜且放弃钢笔的话。
最后变成了争抢的怒喊,“你个疯子,把它还给我!”
“为什么?它是我的。”
“已经被丢掉的东西,还怎么物归原主?”
“……”司临雾演出该有的沉默,却不放弃抢夺。
“你接近姜莱,真的是因为喜欢吗?”
这句过后,姜且更重地压上来,看到司临雾颈间的红痕又蹙眉,对准那印记,使劲咬了下去。
“呃!”司临雾挣扎,拼命捶打姜且后背,“放开我!放开!!”
好疼,好疼。
血液都被刺骨的疼痛烧热。
姜且却像无知无觉般不肯松口,直到司临雾放弃抵抗才让步,“那支钢笔是仿货吧?故意让我看见,是想试探我对你的态度吗?”
“挺精妙的圈套,但很可惜,因为不管怎么设计,我对你的态度仅限于此。”
边说边用钢笔,带着飞鸟刻印的笔头抵住冒血的咬痕,沾上新鲜血液才顺着身体一路向下,抵达某处——
姜且笑得洒脱,“司临雾,你不会以为我还爱你吧?”
“比起挖空心思耍把戏,不如趁我对你的身体还有兴趣,钓一钓我,保证事半功倍。”
刚要抚摸即将崩开的衬衫纽扣,司临雾却先一步扬起手臂——
甩了一记响亮的耳光。
“滚!”连声音都带着咬牙切齿的恨,即便生气到极点,司临雾的嘴上功夫也不会落下风,“钓你?我他妈钓你到阎王跟前上香!”
“有钱赶紧把狂犬病治了,再乱发病,绝对不止一个巴掌那么简单!”
推开姜且,司临雾头也不回便离开。
熟悉的白花香气更像另一记巴掌,砸进鼻腔,顺势流入心脏。姜且眼底的疯狂消失,机械般抚摸脸颊。
她再次变回面无表情的空心人。
其实姜且吩咐了下属找机构鉴定,钢笔不像仿货,上面的锈迹是自然形成,使用痕迹也都清晰可见。
很奇怪,司临雾居然找回了它,一个最廉价的道谢礼物,学生时代便被丢弃的东西,姜且并没有想象中开心。
通过那条小路,推开最后的门——
仍旧怅然若失。她只觉得落寞。
数不清的试探到了嘴边只剩怨恨,难听的讽刺却脱口而出。姜且不明白自己为什么那么刻薄,可如果无法沉默,她们似乎只剩伤害彼此一条路能走。
痛苦吗?忍不住靠近才痛苦,靠得越近越痛苦。
可越痛苦,越要靠近。
约定共赴的康庄大道,她们之间,早剩一扇浅薄到无法触摸的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