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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伦的脸色愈发阴沉下来,但半晌过后,他将那封信按照折痕原封不动地重新叠起来,放回了信封中。
现在还不是跟罗迷莫斯撕破脸的时候,索伦深呼出一口气,平复好表情,走出了房间。
不过离那一天也不远了。
此时另一边的罗迷莫斯并没在意为何迟迟没收到凯勒布理鹏的回信,毕竟这种靠渡鸦鸥鸟跨海送信的事情,时间本来就没准,但凡天气差点,延误个三五天都是平常。
此时她正对着那条刚被送来的正式演出时要穿的裙子,一张漂亮的小脸拉得老长。
纳奎丽让她跳舞也就算了,却没告诉她演出时穿得也要和小丑似的逗人取乐。那裙子全身上下凑不出二尺棉布,大部分地方,诸如胸前、腰腹、双臂和双腿这些地方都只裹了几层浅金色薄纱,上面或用深金色细线绣着日月、水火、蛇纹等样式,或缀着无数细小的金色亮片、流苏、小铃铛,但又不是嵌死在上头,而是会随着穿着的人的动作摇摆荡漾,叮当作响,偏偏这支舞的许多动作又都幅度很大,一旋转一抬腿,流苏铃铛也飞扬起来,下面的肌肤也若隐若现,惹人遐想。
“我记得这不是支艳舞啊。”罗迷莫斯半开玩笑地抱怨道。如果她没理解错的话,戏中“罗迷莫斯”的舞蹈要表现的不应该是相较于“兰玟”这个人类的优柔寡断、纤弱易折,身为神明的她是多么强大、崇高、可畏,甚至是疯狂和恐怖吗?唯独和性感妩媚却没有半毛钱关系。
放在刚来到努曼诺尔那阵子,让罗迷莫斯穿着这种多少带点暗示意味的衣服上台跳舞,她是决计不干的。倒不是因为她的观念保守(虽然人类在某个领域上的天赋异禀花样百出确实衬得罗迷莫斯在这方面十分纯洁),罗迷莫斯是从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的,何况在刚来到一亚时,众埃努们初塑了自己的肉身,新奇的不行,别说用衣料把自己藏起来了,谁对谁不是坦诚相见,或是费心研究,互相钻研一如儿女们身体最完美的黄金比例,或是有了成果后恨不能像炫耀自己精心雕刻的塑像一般炫耀自己的形体之美,之后选择穿衣更多是为了锦上添花,而不是为了遮羞掩怯。可话又说回来,不在意坦露身体是一码事,要罗迷莫斯为了迎合她厌恶的人而故意谄媚讨好又是另一码事了。
但好在这次的衣服虽不是罗迷莫斯惯常的风格,倒确实挺漂亮——“除了刺绣还是太粗糙了些。”罗迷莫斯说,没人理她,谁都知道找遍整个努曼诺尔也找不到能让罗迷莫斯看上眼的织工绣娘;其次罗迷莫斯的心境相比之前还是平和了许多,虽然她对以法拉松为首的努曼诺尔皇族和大贵族们依然怀抱着仇恨,但相比起之前的欲杀之而后快,现在的罗迷莫斯对这些人更多是一种冷冷的俯视,她看着他们被索伦耍得团团转,自掘坟墓,越陷越深,用不着她出手,努曼诺尔的衰败几乎已成定局,唯一的悬念是他们死得能有多快多惨。比起法拉松,现下唯一让罗迷莫斯发愁要怎么对付的势力只有索伦。虽然还不死心就此低头去向维林诺求助,但罗迷莫斯不得不无奈地承认,面对这个棘手的敌人,她独自一人基本毫无胜算。
所以最后罗迷莫斯也就是发了几句牢骚,倒没有因为这个就地罢工,自嘲几十年过去后,自己被这些人类磋磨得又成长了不少。
正式演出那天,除了那条裙子,纳奎丽还给罗迷莫斯戴了一大堆金首饰,额冠、耳环、项链,手镯,无一不是金灿灿亮闪闪的,只有那一头长长的黑发不曾编起来,全数披散在身后。
饶是这样,纳奎丽犹觉不足,嫌弃罗迷莫斯皮肤太白,像是冰雪造出来的人,在灯光烛火下一照,比金子还让人炫目几分。不由分说就让人搬了两桶桐油过来,没等罗迷莫斯反应过来就给她抹了个大花脸,过后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欸?你是不是自己就能把皮肤颜色变深来着?”
罗迷莫斯抹了把脸,除了苦笑还能怎么样,脸都涂了,还差胳膊腿上那点吗?
纳奎丽也有点不好意思起来,对罗迷莫斯转移话题说:“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候的事吗?”
“当然。”罗迷莫斯的记性向来没话说。
“那时你唱了一首歌。”纳奎丽面露怀念,“不过说来奇怪,一般不管什么曲子,我只要听一遍,就算背不出完整谱子,也不可能一点印象都留不下,但你唱的那首歌,我现在却一点也想不起来了。不过,你唱歌时的样子我倒记得一清二楚。那时我还以为自己在做的真的是什么伟大了不起的事业,高估了自己,却敢轻视一位真正的神灵,最后明明被震撼得一塌糊涂,为了面子还要强装冷静。”
“真的?比你看到我给你的乐谱时还要震撼吗?”罗迷莫斯打趣地问道。
“对一滴水来说,大河和海洋有什么分别?”纳奎丽说。
对纳奎丽来说,无论是梅格洛尔,还是罗迷莫斯,都是她再怎么踮起脚伸长手也够不到的存在,但如果硬要比较的话,梅格洛尔就像高耸入云的雪峰,罗迷莫斯则是天上的星星。
梅格洛尔固然已是纳奎丽再活一万年也越不过去只能望尘莫及的高峰,但纳奎丽尚且能模糊地感知到二人之间的差距,因为她到底不是真的彻头彻尾的庸才,然而另一方面,正是因为清楚山顶是多么不可超越,才更让纳奎丽痛苦不已,几近崩溃。
罗迷莫斯则不然,纳奎丽虽然知道神必定是高高地悬挂在天上,处于凡人无法触及的高度,但对他们究竟有何等的力量与智慧却毫无概念。就像星星悬挂于苍穹之上,人们只能偶尔捕捉到它们时而闪烁的星光,反倒估算不出它们与距自己有多远,更甚者,还有嘲笑星光暗淡,尚且比不上人间之火威力更盛的。
何况,罗迷莫斯从来不会向凡人刻意炫耀自己的神力,标榜自己的不凡,除了刚来努曼诺尔时她还有些高傲骄矜的姿态,等稍微熟络后,阿兰多剧院众人就都意外地发现她竟然十分好相处,不仅模样讨喜,心灵手巧,博学多才,而且有问必答,有求必应,甚至还会入乡随俗地表现出几分体贴随和,没用多长时间,说起罗迷莫斯时整个剧院上下几百人几乎没有一个不喜欢她的。
当然,好相处归好相处,真想关系再进一步却是不可能的。罗迷莫斯与其他人间到底还是隔有一道看不见的墙,大多数人碰几次壁,悟出她是个外热内冷的性子,也就只能维持着表面上的和气作罢。
只要保持在一定距离之外,罗迷莫斯乍一看去也就是个冰雪聪明,只是性格略微乖僻点的漂亮姑娘,虽然不是在大街上随手就能拉来一个的庸庸路人,但也显现不出身为迈雅的特殊之处。
只有那么一次,罗迷莫斯用最直观的方式,向纳奎丽揭示了埃努本来面目的一角,也就是那首创世之章。
就像纳奎丽说的那样,她没有记住那篇乐章的哪怕一个音符,因为虽然被称作乐章,但那本质上便不是凡人所理解的音律,倒更类似于万物运行的规则因果,相互交织,相互应和,最终构成了阿尔达的命运。
纳奎丽能想起的只有自己在倾听罗迷莫斯演唱时的感受:就像比山峰更高的巨浪转瞬间已对着她迎面扑来,就像裹挟着雷暴和沙尘的滚滚黄风顷刻间将一切夷为平地,亦如浓厚的黑夜吞没天日、覆盖荒野。那是一种原始的,压倒性的,不带任何慈悲的绝对力量,她并非带着毁灭的使命而来,却每到一处便摧枯拉朽,势若破竹。
然后在茫茫然的黑暗中,金色的太阳再一次冉冉升起。